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确认事故各方对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重要依据,更是处理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重要证据,因此,当事人对何时能获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十分关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交通事故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