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简介:
广东四时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团队由主任律师领衔,团队成员由多名资深专业律师组成,长期钻研和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经验丰富,致力于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交通法律服务,取得满意效果,深受好评。长达十七年交通事故办案经验,承办过大量疑难、复杂交通事故案件以及其他各类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医疗损害、学生伤害,等)法律事务,担任多家运输公司法律顾问,具有众多的成功、经典案例。同多家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当事人伤情鉴定等提供便利以及专业指导和支持,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交通事故及其他一般人身损害索赔案件可成功后支付律师费。
※交通事故法律业务范围:
一、交通事故法律咨询:解答交通事故相关法律咨询,提供解决纠纷的专业法律意见。
二、交通事故处理及责任认定:协助当事人参与交警部门处理和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活动;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代理当事人申请复核并参与相关程序,等。
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及和解:代理参加交警、法院以及其他机构等主持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活动;组织、主持或者代理参与保险公司、当事人等各方就事故赔偿问题进行的协商和解。
四、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文书:代拟调解、和解协议;代拟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等相关诉讼文书;代拟其他各类与交通事故处理相关的法律文书。
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根据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并进行较为准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为当事人调解、和解以及诉讼等提供参考依据。
六、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民事诉讼:全程代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类赔偿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一审、二审、再审等诉讼活动,并全程参加相关调解、庭外和解等活动。
七、交通事故赔偿强制执行:代理当事人就交通事故判决书、调解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并代为全面参与执行活动。
八、交通刑事案件辩护和代理:依法担任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涉嫌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相关犯罪之当事人的辩护人;依法担任相关刑事被害人和刑事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相关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九、交通相关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法代理与交通事故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十、其他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事务。
十一、其他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事务:如工伤事故、医疗损害、学生伤害事故,等。
※交通事故成功案例选摘:
■著名艺术家广州不幸遭遇车祸致重伤,依法代理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原告成功获赔50余万元。
■原告谭某虽遭遇交通事故但并未致残,代理原告参加诉讼,法院判决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且赔偿总额远高于调解时被告方愿意支付的金额。
■两车相撞,黄某起诉张某要求赔偿,代理被告张某依法反诉,促成和解,被告快速得到赔偿款,且无须向原告支付赔偿。
■广州天河6岁农村外来工子女因交通事故致残,担任原告代理人,原告成功获取城镇标准赔偿,法院判决赔偿金额是在交警部门调解时被告方同意支付的赔偿金额近3倍之多。
■代理刘某等因交通事故索赔一案,一审判决刘某所乘坐车辆所有人(发包人)不承担责任,二审改判车辆所有人(发包人)同司机及车辆承包(实际支配)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事人刘某等成功获取巨额赔偿100万余元。
■司机与同乘受害人均因车辆落水于同一交通事故死亡,代理受害人家属黄某等五人共同起诉司机合法继承人,巨额赔偿获法院支持。
■香港某公司豪车广州被撞,代理索赔诉讼,法院判决支持所请求的全部车辆维修费和租车费用,原告成功获赔。
■代理张某交通事故索赔一案,因主张城镇标准索赔证据不足,促成调解,获赔高于农村标准。
■李某因交通事故致残,主张残疾辅助器具费未获一审法院支持,依法代理上诉,二审发回重审后,促成调解,原告终获巨额残疾辅助器具费。
■担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吴某的代理人,根据法院判决,被告所垫付的大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予以返还。
■邹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依法担任其刑事辩护人和其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的代理人。法院判决雇主和保险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邹某在没有支付赔偿的情况下获得刑案轻判。
■代理东莞罗某等人共同起诉王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各原告成功获赔。
■龚某遭受交通事故,迟迟未能就赔偿和解成功。接受龚某委托后及时起诉,快速促成调解,原告成功获取满意赔偿。
■代理巴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巴某虽为农业户口,直接以城镇标准计算相关赔偿,在法院主持下当庭调解成功。
■代理广州某运输公司应诉徐某、许某等六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而起诉的高达200多万元(事故致两死一伤)的天价赔偿案件,江西省某市法院最终仅判决支持原告方赔偿金额140余万元,成功为公司降低经济损失高达80余万元。
■担任韶关某县交通事故责任人被告唐某代理人,成功降低被告应支付赔偿金额21万余元。
■担任广州交通事故被告余某代理人,原告方全案起诉要求一共赔偿金额近30万元,法院仅判决当事人(被告)赔偿数千元。
■广州钟女士分娩后不久即遭遇交通事故悲剧,肇事方仅同意赔偿4万余元,依法代理钟女士(原告)提起索赔民事诉讼,成功获赔金额高达19万余元。
■刘某驾车致四车连环碰撞,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受害人未致残却要求赔偿误工费高达3万余元,代理刘某应诉,最终成功驳回对方高额误工费诉求。
■岑某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虽无人员伤亡,代理岑某起诉要求被告赔偿维修费以及替代性交通工具费,均获法院支持。
■70岁老人高某交通事故受伤,调解时保险公司仅愿支付5万元,代理管某依法起诉获赔金额近12万元。
■湖南籍王某于肇庆发生交通事故,代理王某起诉依法索赔,按照较高的深圳市赔偿标准主张赔偿并获得法院支持,获赔金额38万余元。
■广东尹女士乘坐朋友驾驶的车辆遭遇连环碰撞的交通事故,代理尹某依法索赔并最终调解成功,获赔24万余元,该金额高出此前各方自行和解时被告方允诺金额5万余元。
■谢某驾驶车辆碰撞行人,行人起诉要求赔偿10万余元,依法代理谢某应诉,法院最终仅判决谢某赔偿3万余元。
■代理农村户籍谭某索赔交通事故损失,成功获得城镇标准赔偿,谭某九级伤残获赔共计28万余元。
■梁某交通事故至九级伤残,依法代理其起诉索赔损失,后有效达成调解协议,梁某成功获赔26万余元。
■73周岁高龄老人因交通事故致十级伤残,成功为其索赔12万余元。
■黄某因交通事故致他人重伤,依法代理黄某同受害人方协商和解,经过多次沟通及多轮谈判,受害方最终将其要求赔偿30余万元的主张降至15万元,黄某因此直接减低损失15万余元。
■农村户籍老人罗某因交通事故致伤,依法代理诉讼,终获城镇标准高额赔偿近18万元。
■90岁老人因车祸死亡,事故方承诺赔偿金额不足5万元,代理老人子女依法起诉,成功获赔16万余元。
■广大东莞孙某遭遇交通事故身亡,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代理死者家属依法向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认定工伤的主张最终被依法采纳,为死者一家老少成功争取赔偿获得依据。
■广东中山外来务工人员陈先生晚上加班,下班后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代理死者家属向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最终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经多次力促调解后,巨额赔偿最终到位。
■广州某保洁公司员工被人社局认定为因工死亡,家属因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用人单位主张近120万元巨额赔偿,依法接受用人单位委托后发现案情疑点,行政复议过程中促成各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减低用人单位赔偿金额近60万元。
■蒋某诉广州某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在原告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成功调解并获得赔偿,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
■陈某某诉被告某医疗门诊部医疗服务纠纷案件,在原告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成功调解并获赔偿,有效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广州某省一级小学因学生伤害事故被索赔并遭遇一审败诉,代理二审诉讼,最终促成调解,大幅减低校方损失和维护了校方的声誉。
■广州某学生家长以学校造成其孩子损害为由起诉学校,依法接受学校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法庭最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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