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清远高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评估、论证会在高新区管委会415会议室举行。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专家会员、广东四时律师事务所主任钟乐军律师应邀参加会议,担任评审专家。
此次评估、论证会,评审成员分别为来自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等著名高等学府的多名教授、博士生导师以及博士后,大型企业、专业机构等相关领域的多位实务专家。会上,各位专家学者各抒己见,针对《管理办法》竞相提出宝贵意见 。其中我所钟乐军律师提出的多项修改意见均获论证会各位专家一致表决通过,并最后相应形成统一的专家意见。
《管理办法》此前先是广泛征求和采纳辖区内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此次评估、论证会又进一步通过专家意见进一步得以修正和完善。期待清远国家级高新区博士后科研站工作从此更上一层楼,进一步推动企业单位科研创新工作,博士后科研人员能够充分施展才华、学以致用,从而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再创辉煌!